日前,財政部下達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第二批)預算,金額13.2億。截至目前,今年的生態(tài)環(huán)保相關資金預算已全部到位,累計金額超過600億。
下面是原文↓
財政部關于下達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第二批)預算的通知
財資環(huán)〔2024〕6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促進土壤環(huán)境質量改善,現下達你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tǒng)稱省)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第二批),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安排金額見附件1,項目代碼:10000013Z135060000007,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 節(jié)能環(huán)保支出”。
二、請各省按照《財政部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關于印發(fā)<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環(huán)〔2022〕28號)等有關要求,加強資金管理,加快預算執(zhí)行,切實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已從中央基建投資等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納入資金支持范圍。
三、請各省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強化項目全過程監(jiān)管和實施情況調度,切實提高項目進度和預算執(zhí)行率。同時,繼續(xù)做好涉重金屬歷史遺留礦渣污染治理等重點項目儲備工作,抓緊開展項目論證、立項等前期工作,夯實項目實施基礎。中央財政將在后續(xù)資金分配中,繼續(xù)將各地儲備項目數量和質量作為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推動“資金跟著項目走”。
四、資金分配突出激勵約束導向,對績效評價結果、資金執(zhí)行率靠后的省份扣減資金,相應獎勵靠前的省份;對項目監(jiān)督檢查存在問題的相關省份扣減資金,獎勵給其他相關省份,詳見附件3。
五、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請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監(jiān)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同時,將你省績效目標及時對下分解,分解下達績效目標要同時抄送財政部有關監(jiān)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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