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場監(jiān)管總局辦公廳發(fā)布通知,開始2024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征集工作。本次征集范圍為國家計量比對項目(含大區(qū)計量比對項目)。國家計量比對項目經市場監(jiān)管總局審評通過后,由主導實驗室承擔計量比對具體實施工作。
計量是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的基礎,是推動高質量發(fā)展的重要支撐。而要充分發(fā)揮計量的支撐作用,就必須保證量值準確可靠。只有測得準,才能造得準,在我國經濟轉型升級的階段,各個領域對測量儀器復現(xiàn)的量值準確可靠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計量比對是確保量值準確可靠的重要手段。開展計量比對工作對確保我國量值準確可靠具有重要意義。
本次征集工作與往年不同的情況在于,2023年6月1日修訂后的《計量比對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與原有制度相比,修訂后的《辦法》取消了國家計量比對主導實驗室和參比實驗室備案制度,并將國家計量比對項目申報主體范圍全面放開,允許具備相應技術能力和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就可申報國家計量比對項目。
具體的申報要求包括:
(一)申報國家計量比對項目的主導實驗室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的國家計量基準、計量標準或者標準物質等符合計量比對要求,并能夠在國家計量比對期間保證量值準確;能夠提供滿足計量溯源性要求的準確、穩(wěn)定和可靠的傳遞標準或樣品;具有與實施國家計量比對工作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二)申報的國家計量比對項目應具有較強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項目組織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18個月。5年內已經組織過同類國家計量比對項目的原則上不得重復申請。近5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信息表見附件1。
(三)申報A類計量比對項目僅限于基礎性或直接關系到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yī)療衛(wèi)生、生物安全、環(huán)境監(jiān)測、司法鑒定、行政執(zhí)法以及新納入實施強制管理計量器具目錄、社會關注熱點的相關項目。申報B類計量比對項目對專業(yè)領域范圍不作要求,原則上預計參比實驗室需10家以上。
申報程序為:
(一)主導實驗室可通過國務院各部委辦公廳(辦公室、綜合司)、各直屬單位,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jiān)管局(廳、委),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各全國專業(yè)計量技術委員會、大區(qū)國家計量測試中心推薦申報國家計量比對項目,也可通過主導實驗室所在的法人單位申報國家計量比對項目,其中大區(qū)計量比對項目由大區(qū)國家計量測試中心直接申報。
(二)各推薦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填報申報書(附件2),從立項背景、選題依據、工作基礎、方案設計、技術要求、可行性分析、經費預算、人員配備等方面,組織研究論證把關并進行推薦排序。
(三)市場監(jiān)管總局計量司將組織對征集的國家計量比對項目進行論證,遴選部分項目列入2024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
申報單位需要于2023年12月15日前提交國家計量比對項目推薦申請函和2024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申報匯總表以及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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